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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除非满足这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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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漫长的工作上班生涯中,多少都会遇到善变的天气、复杂的路况,给我们的上班"路程"带来种种阻碍;

同时还要面对马上就要迟到的恐慌、迟到后取消的全勤奖等等现实因素,这会让我们在上班途中变得着急,导致面临一些危险。

争分夺秒的珍贵上班时间,越急越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电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一些小摩擦、摔跤、碰撞;更严重的可能会在赶时间的途中发生车祸这样严重的事情。

那么可能大家就会产生一个疑问,"上下班路上摔伤,是否算作工伤呢?"

让我们一起往下看吧!!!


算不算工伤,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看到了吗,大家要注意哦,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一定要满足三个条件才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具体是哪三个条件呢?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因此,如果上下班途中,是因为以上三种原因导致的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反之就无法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期间的工资怎样计算呢?只能领最低工资吗?

答:不是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受伤员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怎么办?

受伤员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该怎么办?是不是就没有保障了?

还是有保障的。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受伤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公受伤后,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发生工伤后的相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