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资讯中心News

员工请无法定事由的事假,公司认定其旷工,解雇合法吗?

派遣代理

案例回顾

李某今年57周岁,在所在公司工龄超30年,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今年5月6日,李某以赴外地参加喜宴为名,向单位请假1天,5月7日晚通过微信以5月8日回不来为由,向领导请假2天(即5月8日、5月9日)。


单位认为其请假没有法定事由且不符合请假流程,于5月8日电话通知李某回岗。李某接到通知后直至5月13日才回单位。其间,他所在车间主任、总经理曾多次电话要求他回岗,均被拒。


后企业查明,李某外出系为其他企业调试机器,因此在外地逗留多日。该企业遂依据规章制度,以李某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连续旷工6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某认为自己已经请假,而且又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于是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仲裁结果

仲裁委认为,李某知晓公司规章制度,熟悉请假流程,应当遵守。李某谎称赴外地参加参加喜宴,实为在外兼职,请假事由不属于法定事由或其他可以事后补请假手续的紧急情况,应认定为旷工。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据,李某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依据,不应支持。

案例评析

本案涉及以下几个焦点问题:


1.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用人单位是否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是有何种特殊情形,劳动者严重违纪都可以被解雇。


2.是否只要请假了就不算旷工?


答案也是否定的。职工如果有法定事由,并且有特殊情形导致不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可以无需获得用人单位同意即休假,不能认定为旷工。如果职工请事假(无法定事由),必须获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3.劳动者能否兼职?


劳动者可以在外兼职。但原用人单位一旦要求回岗或要求职工不得兼职,职工必须服从原单位的工作安排。而且,劳动者兼职时,要将劳动关系的情况告知新用工单位。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李某抱着企业不能解雇他的侥幸心理,未获批准外出兼职,在单位要求后仍不返岗,因此丢掉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