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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Q最近很多小伙伴询问:公司要给我调岗,我不同意就要解除我的劳动合同,我能要补偿吗?A

用人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常常因为经营状况发生变化、人员变化、劳动者自身原因,希望对个别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通常情况下,员工也不愿意到自己不喜欢、不擅长、不熟悉的领域重新开始、重新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因此,用人单位通常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来解除。孰不知,这样轻易地作出解除是完全违法的。



企业有权对职工调岗降薪,但是不可滥用。


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应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调整员工岗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企业是基于迫使员工离职的目的而调整岗位,员工是可以拒绝的。企业以员工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

员工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双倍金额的赔偿金


如果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企业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员工拒绝服从调整岗位,企业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应该支付单倍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劳工法



劳动者因不同意调岗而旷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旷工是否会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答案并不是唯一的。


因为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属于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所以劳动者旷工如果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是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司法实践中法院更多的是考虑劳动者是否属于"无故"旷工,换言之,如果劳动者是有合法合理的原因而旷工,则不属于无故旷工,也就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从而用人单位也就没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工法



温馨提示

对用人单位而言,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必须先与员工协商一致,未经员工同意,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而对于员工来说,遭遇违法调岗,也应当依法维权,千万不能用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方式来对抗,而是应该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