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资讯中心News

各地积极推动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落实

2017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以上的企业职工,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失业保险


       实施这项政策,有利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从根本上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有利于失业保险功能健全和制度完善,有利于实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国家战略。

       文件出台后,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政策宣传,优化经办服务,积极推动政策落实。截至2018年1月31日,全国共发放技能提升补贴约3.6亿元,惠及职工约16.1万人

在政策创新方面

河南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拨付比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

黑龙江、江苏、江西、陕西等省份

      明确对紧缺职业的补贴标准可以上浮10%-50%。

在优化服务方面

北京、山东、重庆等省市

      开通网上经办平台,实现线上申请、在线审核、系统支付,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职工足不出户就能申领补贴。

河北、浙江等省份

      应用大数据技术,对服务对象精准"画像",通过社保卡预留手机号、网站消息、手机APP信息等方式,点对点发送给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实现精准施策,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推送。

上海、贵州

      为企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部门牵线搭桥,打通补贴申领"绿色通道"。

失业保险


在政策宣传方面

湖北、安徽、海南、云南等省份

       走进工地,走入厂房,举行技能提升补贴首发仪式,当场为职工代表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有效提升了政策影响力。

在风险防控方面

四川

      实行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严防冒领、骗取补贴。

新疆兵团

       实行企业内部和社会监督双公示制度,补贴发放实现"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