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的申请,组织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鉴定标准,运用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和手段,对劳动者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技术性结论的活动。
劳动能力鉴定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1、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工伤(职业病)职工或其亲属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和复查鉴定申请;
2、用工单位或职工提出的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复查鉴定申请;
3、供养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申请;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能力鉴定事项。
工伤后,怎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因工负伤后,应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为方便职工,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各市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1、经治疗后,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
2、收到工伤认定结论满六个月;
3、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待取出钢板、钢针等内固定后再提出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需出具哪几方面的结论?
1、伤残等级鉴定;
2、旧伤复发确认;
3、用人单位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
4、配置辅助器具确认;
5、护理等级鉴定;
6、康复资格确认;
7、复查鉴定;
8、疾病与工伤存在因果关系确认;
9、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10、工亡职工直系亲属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